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保障标准汇编
环境卫生与能源标准
节能管理规范
发布时间:2024-05-30

1 范围

本文件规定了节能管理的管理范围、责任部门、管理内容及要求等内容。

本文件适用于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节能管理工作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。

3 术语和定义
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
3.1

节能

指加强用能管理,采取技术上可行、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,从能源生产到消费

的各个环节,降低消耗、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、制止浪费,有效、合理地利用能源。

3.2

减排

指节约能耗减少有害物质排放。

4 管理范围

中心能源管理包括综合楼、办公楼及园区内各部门的水、电、空调、电梯使用等。

5 责任部门

中心的水、电、空调、电梯等委托运营公司统一维护运营,中心协调保障处负责协调处理水、电等的

节能管理。

6 管理内容及要求

6.1 用电管理

6.1.1 照明用电管理

房间及公共区域自然光亮度足够时不开灯,做到人走灯灭,杜绝白昼灯、长明灯、无人灯。

6.1.2 空调用电管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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